【請詳閱以下注意事項】
1.本校教職員工及學生 (公、病、事假)而須停餐者,請一律自行線上填寫「營養午餐請假停餐申請表」
未填寫者則不予受理退費。
2. 以線上申請填表時間為準,原則上從第七天後開始停餐退費,故最晚請於「停餐前七天中午13:00之前」
完成上傳,以便於向供廠商及時依據系統之登錄資料備料。若師生未及時申請者,因廠商這段期間皆已備餐
,無法受理事後才補登記申請退餐。
3. 請假天數延長,"須再次登記"並從登記日開始重新算。
4.學生午餐免費不另外進行退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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